发布流程
  • 1

    本流程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(红头文件)。

  • 2

    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,由相关事务的主管部门拟写文稿,填写好《盖章审批表》经部门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分别审核签字。

  • 3

    公文正文、附件电子稿发送到uicco@uic.edu.cn,并将《盖章审批表》原件交至校办。校办对文件进行形式规范、编号、盖章,对文件原件扫描存档。盖章后的公文正本交由主管部门送达。

  • 4

    校办对公文的规范重点是:是否正确行文、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要求、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。校办不对文件内容进行实质修改,但对文件中的重大事实错误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。

  • 5

    一个公文涉及几个部门职责范围的,主管部门应先与有关部门协商、会签。